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接上级相关部门提示,由于部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等原因,“非正常申请案件”近期频发。“非正常申请案件”会影响学校整体申请权限。一旦学校申请权限受限,将直接影响全校教职工各类知识产权的申报、审核及成果认定。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申请,现就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教职工申请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由学校现阶段正式合作机构(具体名单另行发到各部门/二级学院)办理。
自2026年03月20日起,不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不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绩效考核且不报销相关申请费用。确因工作需要需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办理的,须履行审批流程,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表附后)。经审批同意委托其他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须在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提交官方系统前,将委托合同及机构资质复印件报送科研处备案
请各位教职工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共同维护学校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联 系 人:莫蓝婷
电 话:0769-86211822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12
附 件:
1.专利申请流程
2.文件命名规范
3.知识产权申请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审批表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