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1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申请及代理委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9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接上级相关部门提示,由于部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等原因,“非正常申请案件”近期频发。“非正常申请案件”会影响学校整体申请权限。一旦学校申请权限受限,将直接影响全校教职工各类知识产权的申报、审核及成果认定。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申请,现就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教职工申请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由学校现阶段正式合作机构(具体名单另行发到各部门/二级学院)办理。

2026年0320日起,不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不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绩效考核且不报销相关申请费用。确因工作需要需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办理的,须履行审批流程,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表附后)。经审批同意委托其他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须在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提交官方系统前,将委托合同及机构资质复印件报送科研处备案

请各位教职工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共同维护学校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联 系 人:莫蓝婷

电    话:0769-86211822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12

 

附    件:

1.专利申请流程

2.文件命名规范

3.知识产权申请委托其他代理机构审批表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6年3月19日

 

©Copyright 2003-2012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粤ICP备05084242号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 邮编:52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