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14号 关于对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开展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来源: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对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开展核查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25号)要求,现启动我校核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16号)要求,申请人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内容应避免与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得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请教师核查在2026年申报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粤基金函字[2026]16号文所包含的11支基金所有项目类型),如存在上述情况,请申请人2026年9月9日前自行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出撤销项目申请。须阳光政务平台项目撤销申请状态显示为“科技厅审核”或“已撤销”。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在线申报撤销的同时需填写《撤销项目清单》交二级学院科研干事,由科研干事汇总电子版材料于9月10日提交至科研处邮箱:gk_keyan@126.com。

    项目撤销申请截止时间后若发现仍存在上述违反申报指南规定的情况,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史春虎

    联系电话:0769-88027705

    办公地点: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室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附 件:(点此下载附件,注附件3请通过钉钉上的通知下载)

1.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对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开展核查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25号)

2.撤销项目清单

3.广东科技学院2026-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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