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43号 关于开展全校教师学术论文自查及学术诚信专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筑牢我校教职工学术诚信底线,规范全校师生学术研究行为,防范化解学术不端风险,压实二级单位学术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在职教师学术论文专项自查及学术诚信工作“回头看”。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员学术诚信宣教与承诺备案工作。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本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开展学术诚信专题警示教育,宣传解读科研诚信、学术不端查处及师德师风相关规章制度;督促全体教师签署《广东科技学院教师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1),做好院内台账留存,落实个人学术行为主体责任。

(二)开展学术论文全覆盖专项排查。组织本学院全体教师依托中英文主流学术文献数据库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聚焦2026年1月1日至今,以广东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署名作者公开发表的全部学术论文,开展全维度梳理核查。重点排查以下事项:

1.核查已发表论文是否存在被期刊撤稿、撤回、发布勘误声明等情况;

2.核查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数据造假、一稿多投、违规署名、代写代发等各类学术不端问题;

3.逐项梳理排查结果,汇总形成本单位《学术论文专项自查报告》(附件2)。

(三)分类完成问题台账及专项报告报送。

1.排查发现存在论文撤稿情形的,精准登记相关信息,填报《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排查核实存在疑似学术不端问题线索的,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流程,完成前期调查、院学术分委员会专家评议、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留存等全流程工作;依规形成《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附件4),同步填报《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5),闭环完成问题线索备案上报。

二、报送时限及材料要求

(一)完成时间: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完成全部宣传教育、成果排查、材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二)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将全部附件报表、自查报告、承诺书打包压缩,以【XX学院-学术诚信专项排查材料】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纸质版材料:所有报表、承诺书(教师本人亲笔签字)、专项报告纸质文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备案留存。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本次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层层督办机制,确保全院教职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无瞒报。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开展自查、核查及信息填报工作,严禁敷衍应付、隐瞒问题、漏报错报;如实留存排查台账、评议记录、申辩材料等工作档案。

(三)强化结果运用。本次专项排查结果将纳入各二级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考核、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职称评审及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学校后续将开展随机抽查,对工作推进滞后、排查弄虚作假、隐瞒学术不端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全校通报批评,并依规追责。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李衍滔

联系电话:0769-88027055/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南城校区行政楼412

 

附    件:

1.广东科技学院教师学术诚信承诺书

2.自查报告提纲

3.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4.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

5.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科研处

                                         2026年7月5日

©Copyright 2003-2012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粤ICP备05084242号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 邮编:52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