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1.验收范围
在研重点建设学科科研能力提升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对应项目的结项细则,填写相应的结项用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部内容。
(3)外文论文需后附中文翻译件。
二、验收指标
(1)特色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
原则上应有在SSCI等国际索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研究成果;
(2)特色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
原则上应有在SCI等国际索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研究成果;
(3)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类):
原则上应有在SSCI等国际索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研究成果;
(4)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自然科学类):
原则上应有在SCI等国际索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研究成果;
(5)平台建设类项目、重点领域专项、创新团队项目:
严格按照立项预期成果为评审标准。
三、结项流程及时间
1.6月4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成果佐证电子档至二级学院(部门),文件夹命名方式:“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2.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本部门需结项的项目材料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开展通讯评审,项目组根据修改意见调整结项材料;
3.6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结项材料电子档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4.科研处邀请校内外评审专家、组织会议评审(时间待定)。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李衍滔、莫蓝婷
地 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联系电话:0769-88027055)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 广东省高校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拟结项验收一览表
2. 教育厅各类平台和项目验收表格
科研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