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下发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拟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认定
本项目我校按“省部级专项项目”认定。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
1.一般项目拟立项5项,每项资助5万元;
2.青年项目拟立项8项,每项资助3万元。
(二)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
一般项目拟立5项,每项资助2万元。
(三)党史研究专项:
一般项目拟立项7项,每项资助5万元。
(四)乡村振兴研究专项:
1.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每项资助3万元;
2.青年项目拟立项5项,每项资助2万元。
(五)志愿服务研究专项:
1.一般项目拟立项7项,每项资助3万元;
2.青年项目拟立项3项,每项资助2万元。
三、申报要求(其他有求详见附件)
1.项目申请人应是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与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项目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选题方向按要求设计题目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合作类专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中的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5.申请人可自主确定课题组,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合作类专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中的两个项目。
6.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6年5月8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7.有关专项中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5月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5月8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8.各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相关附件。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管理平台的申报开放时间为5月11日9:00—6月8日中午12:00。
2.纸质版《申请书》须待网络申报提交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点击“下载申请书”进行打印。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申请书》3份、《活页》6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二)申报时间
1.5月11日前:申报人完成校内预申报
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ExYVB/
2.5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书到科研处邮箱
3.6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到科研处。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梦醒、莫蓝婷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联系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12
附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