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博士学位教师待遇提升方案》《广东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博士学位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来校前取得博士学位的,截止到来校报到之日不满55周岁的专任教师。
(二)在职攻读取得博士学位的,取得博士学位之日不满55周岁的专任教师(取得境外院校学位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落款时间为准)。
二、经费额度及使用周期
(一)经费额度
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二)使用周期
经费使用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自申请通过之日起计。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6年3月26日- 2026年12月31日
(二)采用线上申请方式,即按个人线上提交申请书(附件1)、二级学院初审、学校科研处审核的程序进行,科研处每月月底(寒暑假除外)统一备案。
线上申请操作见《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平台操作指南》(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科研启动经费实行个人负责制,项目的立项实施、经费开支等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科技学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在经费申请与使用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经费使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秀香
电 话:0769-88027508
办公地点: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7办公室
附件
1.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2.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