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等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所有项目类型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人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影响项目最终立项。申请人须将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当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随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
二、相关指南、通知
(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重要):
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2)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
(3)申请受理工作指引:
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nTabs=fzr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填写方式撰写,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申请(系统已于1月15日开通)。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需由科研主任收集后向科研处聂健壕老师提供“申请人姓名、常用邮箱、身份证号/台胞证号、职称”信息)。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信息,请勿重新开户。
2.账户激活后,申请人应及时完成个人信息,并制作“科研简历”同时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3.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后,可在“申请与受理=》管理=》相关文件查看”中,查询不同类型项目的相关文件。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我校申请以下类别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申请时应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亲笔签字的申报同意函(模板见附件2),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获资助后可以变更依托单位。
6.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系统上传签字盖章版《广东科技学院兼职科研人员聘用协议》(因需发布)扫描件,并在人员信息中如实填写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在个人简历中的“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部分须体现广东科技学院工作经历。
7.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并取得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人员信息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个人简历中的“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部分不能体现广东科技学院,并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版依托合同扫描件。
8.项目中有境外人员(含港、澳、台等)参与项目的,无需以合作单位形式参加,仅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版《知情同意函》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说清楚知晓参与什么项目,承诺承担相应的研究内容即可。
9.如需办理伦理审查证明,请填写《关于办理伦理审查证明的申请函》(模板见附件4),完成申请人签字、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前往学校科研处办理,并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版证明扫描件。
四、申请须知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书,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申报时需签订合作协议书(模板见附件6,申请阶段无需上传系统);项目获批填写计划书时,若立项经费有所变化,可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作经费金额、具体科目预算、拨款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将拟确定(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单位已协商拟定,并通过合作单位审核确认)的合作协议书(电子版)于2月26日前由科研主任统一发送至科研处。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注: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经费分配情况予以说明。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需从系统下载最新版本的申请书报告正文模版进行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提纲结构固定,不得删除模版中的结构模块。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6.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7.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9.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10.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1.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2.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4.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6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申请书形式审查
1.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国家基金委将严查人员信息真实性问题。申请人与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此外,凡申请书涉及国外(境外)合作者的,务必提供其正确、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
2.建议各二级单位利用寒假期间,充分发挥学术委员分会专家的作用,联合校外专家,对本单位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提升申请书质量,提高资助率。
3.各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各类信息,尤其需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身份信息的真实、准确。报送申报公函信息需确认无误。
六、超项检查和申请书接收时间安排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超项检查工作须在全校申请书电子版正式提交后开展,请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自行确认主要参与者是否超项。届时将进行辅助形式审查和超项检查,未参与形式审查和超项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受理其项目申报。请申请人和各二级单位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做好审核工作。
1.单位报送要求:
我校电子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7:00,各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收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的形式审查和提质工作。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①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一份《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内容和形式自查表》(见附件9),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均需签署意见,由单位统一报送;②申报公函(见附件10)和申请项目清单,要求签名、公章等信息完整有效。
2.时间节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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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 |
项目申请人完成预申报(申请人务必填写预申报,否则科研处不予受理正式项目申报)
https://www.wenjuan.com/s/jUj2M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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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28日 |
二级单位收集申请书,并做院内形式审查和提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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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
提交合作协议书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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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
所有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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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 |
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至科研处,逾期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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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10日 |
组织第一轮集中形式审查,通知申请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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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13日 |
组织第二轮集中形式审查,通知申请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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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15日 |
提交项目申请书最终版,不可退回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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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18日 |
申请书全部提交至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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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
学校生成清单、出公函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科研处将于2025年3月5日起,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集中形式审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各位申请人和各二级单位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史春虎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
附 件: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