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55号 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认定及限额

该项目我校按“国家专项项目”认定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4个招标选题,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二、申报对象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 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5年12月制,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研究问题、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投标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预申报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ZBtIg/#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年2月6日零时至9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 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4.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22日前将《投标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助理做好形式审查。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莫蓝婷、江梦醒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联系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12、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

3、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的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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