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4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8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本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澳门合作伙伴开展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合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实施,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联合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

、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

本项目我校按“省部级专项项目”认定。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6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技伦理道德。

8.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三)2026 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包括粤澳联合资助项目粤澳(地市联动)联合资助项目两个类别(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

、有关事项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账号注册。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姓名、电话、邮箱信息给科研处。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网上申报时间。我校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11月28日—202619日17:00

(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健壕

联系电话:0769-88027055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松山湖校区行政楼408 

 

附  件:(点击下载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3.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4.常见申报问题

5.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项目合作协议参考模板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参考模板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5 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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