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优化工作量安排,鼓励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获得更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学院制定了《广东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转换科研工作量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转换科研工作量办法(试行)》
广东科技学院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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