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拟立项15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相关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根据参考选题选择申报,研究项目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已申报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或“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2023年6月30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本次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1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时须提交如下相关成果: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2篇。原则上半年内应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免于结项评审: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名义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或《南方》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名义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申请书》《活页》。
2.《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五、校内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7月14日10:00—7月28日中午12:00。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9日,统一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衍滔、莫蓝婷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联系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 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