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东莞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详见附件通知)
(一)在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其中,单位是指以单位名义、多人参与撰写的成果方可以单位为申报主体参评,一般为著作类成果;个人是指东莞户籍人员或最近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非东莞户籍人员。
(二)通过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以及以东莞为主题、对宣传东莞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其申报主体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二、参评范围(详见附件通知)
(一)申报成果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二)成果必需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同一类别只能申报1项,不同类别申报不能超过2项。同一成果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申报人可以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在其他成果的申报中。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申报范围: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集体撰写的论文集;没有取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含咨询报告);文学艺术类作品及翻译成果;知识产权有争议或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成果。
三、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东莞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8份(含原件1份、学校留存1份)。
2.著作类:著作原件1份;论文类:论文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6份;调研报告类:原件1份,复印件6份。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二)纸质材料报送装订要求
1.著作类:按《申报表》、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及引用情况等)、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著作原件(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不需与其他材料一起胶装。
2.论文类:按《申报表》、论文文本、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被转载及引用情况等)、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
3.调研报告类:按《申报表》、调研报告文本、佐证材料(包括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件等)、户籍或社保等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
注:东莞户籍人员须提供户籍复印件;非东莞户籍人员须提供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相关佐证材料(居住证明、社保清单等)。
(三)电子文档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论文、调研报告(含咨询报告、咨政报告)的电子文档(须与纸质申报件一致,word文档格式),文件夹请注明“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奖(广东科技学院XX学院/个人姓名)”。
四、审核要点(形式审查注意事项)
1.对成果意识形态的严格把关。
2.成果所有作者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成果年限等信息严格把关。合作成果第一作者(主编)须符合前述申报主体条件,其他作者可以来自不同省份、不同单位,合作者数量不受限制,必须按顺序列出全部合作者。署名顺序明确无争议的,按原顺序排序,署名顺序不明确的,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须经各合作者确认同意)。获奖证书将以申报时填写的排序为准。
3.对非东莞户籍人员要审核其提供的连续在东莞居住满2年或连续缴满2年社保的相关佐证材料(居住证明、社保清单等)。
4.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五、申请程序
1.[6月16日12:00前]部门汇总电子材料后统一发科研处邮箱;
2.二级学院、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打印胶装;
3.[6月20日12:00前]部门统一收取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衍滔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办公地点:南城校区行政楼409室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附 件:《关于开展东莞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