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受理条件
(一)申报类别:
1.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和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能提供较强的工程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技术服务等。
2.东莞市重点实验室
建设重点实验室须具备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能开展前沿技术研究、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
(二)受理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3月30日前: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管理平台账号,联系科研处审核通过;
2.3月30日前:校内预申报
预申报地址:https://www.wenjuan.com/s/NFzQZzn/
3.4月24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平台”;
平台地址: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
4.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评审工作;
5.4月27日前:申报人根据评审建议修改申报材料,按材料要求上传至平台;
6.5月22日前:申报人根据东莞市科技局审核意见进行完善,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
请老师们按时上报,以免耽误评审、报送。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按照申报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刘攀 22831403。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春虎
电 话:86211822
地 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3年3月27日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