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东社联通〔2023〕3 号)、《关于2023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东社联通〔2023〕4号)文件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重点咨政课题(全市立项10项,资助5万元/项);
2.常规课题(立项课题均为自筹课题)。
请紧密围绕课题选题参考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一)重点咨政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自选题目的标书不予受理。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若不具备,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肯定的除外。
(3)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项课题应标,可担任1项其他招标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其他具体相关要求及结题要求详看附件。
(二)常规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在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拟选题申报。
(2)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
(2)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申报1项常规课题,可担任1项其他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3)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
(4)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及内容重复申报。
其他具体相关要求及结题要求详看附件。
三、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含《立项申请书》、《申请一览表》,材料文档命名格式“重点/常规-姓名-《课题名称》”;
2.纸质版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负责人签字),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申报程序
1.[3月3日16:00前]拟申报人完成预申报;
预申报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vMv6fuq/
2.[3月8日16:00前]拟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所在部门(非二级学院教师申报请提前联系科研处确认上交部门);
3.[3月9-12日]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并明确推荐排序;
4.[3月13日12:00前]各二级学院反馈项目评审推荐排序结果(即《申请一览表》内注明)至科研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书(电子版)至科研处;
5.[3月16日]科研处公布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名单。
6.[3月17日17:00前]拟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定稿至所在部门,学院统一报送申报书(纸质版)至科研处。
申报时间较为紧张,请老师们按时上报,以免耽误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春虎、李衍滔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办公地点:松山湖校区2教C1-206(周三、五)
南城校区行政楼409室(工作日)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附 件:1.《2023年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
2. 《2023年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
3. 《申请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