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具体详见各通知附件)
(一)粤莞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3.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4.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粤穗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3.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粤深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3.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四)粤佛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3.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4.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在科技前沿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五)粤惠联合基金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2.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3.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具体详见各通知附件)
1.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莞、粤穗、粤深、粤佛、粤惠联合基金,下同)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制。
2.2022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省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
(二)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申请人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登录界面中的“查看单位注册情况”,查询其所在单位是否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三)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工作提醒”下载。
(四)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0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
2022年6月28日~7月18日17:00
(二)依托单位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
2022年7月19日~7月21日17:00
五、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有意申报的个人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1.6月17日前完成预申报:https://www.wenjuan.com/s/eUVjy2g/
2.7月11日前登陆平台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定稿),请老师们尽量按时上报,以免耽误报送。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春虎
联系电话:0769-86211822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办公地点: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 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9.html)
2.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6.html)
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7.html)
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58.html)
5.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惠州市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46560.html)
6.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参考样本)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