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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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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答疑

序号 常见疑问 解答
1 第五条-(七)
如何鉴别哪类省级期刊符合认定科研工作量的条件?
可根据期刊信息按以下步骤查询:
①查询是否为公开发行的期刊:
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
http://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
②从知网/万方查询期刊是否收录:
知网:https://navi.cnki.net/knavi/Journal.html
万方:http://www.wanfangdata.com.cn/index.html

PS:若出现期数收录断断续续的情况(如:第1期可查、第2期不可查、第3期可查)则不建议投稿该期刊,以防论文无法正常收录、查询。
目前虚假网站较多请注意鉴别,论文投稿建议从期刊官方渠道进行投稿,可从“中国知网-期刊导航”查询期刊官方投稿方式。
不建议通过第三方中介进行投稿,以免上当受骗。
2
第五条
投稿论文已被录用,但无法在当年出刊,是否能凭用稿通知进行成果登记并完成当年计分及科研工作量?
论文仅录用表示未正式发表,不能凭用稿通知计分和完成当年科研工作量
3 外文期刊论文(非SSCI/SCI/EI/A&HI源刊)是否可以认定科研工作量及计分?

论文需在中国知网外文总库(https://scholar.cnki.net/)收录且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无误的,参考 “新办法” 第五条-(七),每篇按1分计(仅作为当年核算科研工作量使用)。

下列情况不予认定:

1.中科院预警期刊名单内的期刊;

2.无法通过论文题目直接于中国知网外文总库查询的;

3.期刊“中国作者占比畸高”或存在“论文工厂”操纵的。

4 第六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新办法”印发前获得登记证书的如何计分?
证书颁发日期在“新办法”印发前的,参考“旧办法(2019年修订版)”每件按3分计。
5
第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的业绩分,能否分配给项目组成员?
横向科研项目的业绩分可以分配给项目组成员,但分配的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管理办法(试行)》上述简称“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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